| 【平脈法第二】  
 弱者,陽氣不足。  
 陽能消穀,陽氣不足,則不能消化穀食。  
 緩者,胃氣有餘,則胃中有未消穀物也,故使噫而吞酸,食卒不下,氣填於膈上也。  
 《金匱要略》曰:中焦未和,不能消穀,故令噫。  
 趺陽脈緊而浮,浮為氣,緊為寒。  
 浮為腹滿,緊為絞痛。  
 浮緊相搏,腸鳴而轉,轉即氣動,膈氣乃下。  
 少陰脈不出,其陰腫大而虛也。  
 浮為胃氣虛,緊為脾中寒,胃虛則滿,脾寒則痛,虛寒相搏,腸鳴而轉,轉則膈中之氣,因而下泄也。  
 若少陰脈不出,則虛寒之氣,至於下焦,結於少陰,而聚於陰器,不得發泄,使(醫統本作「故」)陰腫大而虛也。  
 寸口脈微而澀,微者衛氣不行,澀者榮氣不逮。  
 榮衛不能相將,三焦無所仰,身體痹不仁。  
 榮氣不足,則煩疼,口難言;  
 衛氣虛,則惡寒數欠。  
 三焦不歸其部,上焦不歸者,噫而酢吞;  
 中焦不歸者,不能消穀引食;  
 下焦不歸者,則遺溲。  
 人養三焦者血也,護三焦者氣也。  
 榮衛俱損,不能相將而行,三焦無所依仰,身體為之頑痹而不仁。  
 《內經》曰:榮氣虛而(醫統本作「則」)不仁。  
 《針經》曰:衛氣不行,則為不仁。  
 榮為血,血不足則煩疼;  
 榮屬心,榮弱心虛,則口難言。  
 衛為陽,陽微則惡寒;  
 衛為氣,氣虛則數欠。  
 三焦因榮衛不足,無所依仰,其氣不能歸其部。  
 《金匱要略》曰:上焦竭,善噫;  
 上焦受中焦氣,中焦未和,不能消穀,故令噫耳;  
 下焦竭,即遺溺失便。  
 以上焦在膈上,物未化之分也,不歸者不至也,上焦之氣不至其部,則物未能傳化,故噫而酢吞。  
 中焦在胃之中,主腐熟水穀,水穀化則思食,中焦之食不歸其部,則水穀不化,故云不能消穀引食。  
 下焦在膀胱上口,主分別清濁,溲,小便也,下焦不歸其部,不能約制溲便,故遺溲。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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