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史學●抽鴉片】 清代臺灣社會陋習之一。
鴉片是以罌粟蒴果的汁液所凝結的膏狀物,加以燒煮和發酵而成。
抽鴉片時,將鴉片土切成絲,在火上烤炊變軟,塞進附有煙鍋的長煙筒,將煙鍋對準火苗,即可吸食。
鴉片燃燒後的殘渣保存起來,也可重新使用。
因具有麻醉療效與毒性,吸食之後會精神亢奮,甚至終夜不眠,助長淫慾。
鴉片可能是明末由荷蘭傳入中國,再由閩粵移民帶來臺灣。
康熙年間,臺灣已有鴉片館,專營鴉片生意,最初給予吸食者優待,上癮之後,大都傾家蕩產。
藍鼎元《平臺記略》指吸食之風「廈門多有,而臺灣特甚」。
官員已經注意到吸食鴉片有害健康,同時消耗錢財,必須加以革除。
然則,水師並不嚴厲取締,營兵更兼營煙館,根本無法禁止。
1827年(道光7年),英國人開始販售鴉片至臺灣,換取白銀、樟腦。
造成臺灣白銀大量流出,鴉片大量進口,上自官府縉紳,下至工商優隸、婦女僧道都在吸食,甚至有的人家以鴉片吸引兒子在家吸食,以免在外遊蕩賭博。
鴉片不僅危害健康,更造成國家財政收入短絀,官方大力禁煙,在中國有林則徐因禁煙而引發鴉片戰爭,在臺灣則有臺灣道姚瑩於基隆、淡水力抗英艦並重挫之。
但中國因為戰敗被迫簽訂南京條約,更受制於外國勢力,未能嚴禁鴉片,僅能弛禁,而官民皆有抽鴉片之習慣,更加難以禁絕。
綜觀清代臺灣吸食鴉片上癮者日增,成為臺灣普遍的風俗習慣。
引用:http://taiwanpedia.culture.tw/web/content?ID=366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