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史學●戴潮春事件】
戴潮春事件是台灣三大民變之一,也是歷時最久的叛亂,起事者為戴潮春(又名萬生)。
戴潮春原籍為福建漳州府龍溪縣人,祖先從龍溪縣移民至台灣彰化四張犁,由於先人的努力,到戴潮春這一代已累積不少的財富。
戴潮春原本在官府擔任北路協稿識(武官的低階稿書人員),後因家境富有招致長官夏汝賢勒索,戴潮春辭掉官職。
由於戴家在地方頗有勢力,加上戴萬桂(潮春之兄)曾為了與阿罩霧(霧峰)林家爭奪田租,於是組織八卦會鞏固自身的勢力。
當戴潮春卸職回家後,為了自保擴大組織八卦會,並利用團練幫助地方維持治安的名義,大量吸收成員。
剛開始會員的確發揮維持治安的功用,後因入會成員逐漸複雜,漸有橫行鄉里之情事發生。
同治元年(1862年)台灣道孔昭慈恐其勢力過大,準備開始清剿會黨,戴潮春先聲奪人,率先起事並攻下彰化城。
攻下彰化城後,戴氏自稱為大元帥,公告人民蓄髮,模仿明朝的政治制度。
就戴潮春與其部署之間,也存在許多問題,首要的就是缺乏統一的軍事指揮,造成力量分散;
而清廷在太平天國局勢穩定後,派遣丁日健(新任台灣道)及林文察(福建陸路提督)剿辦亂事,同治2年(1963年)12月戴潮春於芋仔寮莊被捕,並在軍中被處死,亂事宣告結束。
引用:http://taiwanpedia.culture.tw/web/content?ID=59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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