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類經 卷六 脈色類 脈有陰陽真臟73】
(素問陰陽別論)
黃帝問曰︰人有四經十二從,何謂?
岐伯對曰︰四經應四時,十二從應十二月,十二月應十二脈。
(四經應四時,肝木應春,心火應夏,肺金應秋,腎水應冬;不言脾者,脾主四經,而土王四季也。
十二從應十二月,手有三陰三陽,足有三陰三陽,以應十二月之氣,而在人則應十二經之脈也。
所謂從者,即手之三陰從臟走手等義。)
脈有陰陽,知陽者知陰,知陰者知陽。
(脈有陰陽,最當詳辨。
必知陽脈之體,而後能察陰脈;必知陰脈之體,而後能察陽脈。
陽中有陰,似陽非陽也;陰中有陽,似陰非陰也。
辨陰陽未必難,辨真假為難耳。
誤認者殺人反掌。)
凡陽有五,五五二十五陽。
(陽者,如下文所謂胃脘之陽,即胃氣也。
五者,即五臟之脈,如肝弦、心鉤、脾 、肺毛、腎石也。
以一臟而兼五脈、則五臟互見,是為五五二十五脈也。
然五臟之脈,皆不可以無胃氣,故曰凡陽有五;而二十五脈亦皆不可無胃氣,故又曰五五二十五陽也。)
所謂陰者真臟也,見則為敗,敗必死也。
(陰者,無陽之謂。
無陽者,即無陽明之胃氣,而本臟之陰脈獨見,如但弦但鉤之類,是為真臟,胃氣敗也,故必死。)
所謂陽者,胃脘之陽也。
(胃屬陽明。
胃脘之陽,言胃中陽和之氣,即胃氣也,五臟賴之以為根本者也。
故人無胃氣曰逆,逆者死。
脈無胃氣亦死,即此之謂。
脘音管。)
別於陽者,知病處也;別於陰者,知死生之期。
(能別陽和之胃氣,則一有不和,便可知疾病之所。
能別純陰之真臟,則凡遇生克,便可知死生之期也。
按︰玉機真臟論曰︰別於陽者,知病從來;別於陰者,知死生之期。
其義與此互有發明,所當並考,見藏象類二十四。
別音鱉。)
三陽在頭,三陰在手,所謂一也。
(三陽在頭,指人迎也。
三陰在手,指氣口也。
太陰陽明論曰︰陽明者表也,為之行氣於三陽。
蓋三陽之氣,以陽明胃氣為本,而陽明動脈曰人迎,在結喉兩旁一寸五分,故曰三陽在頭。
又曰︰足太陰者三陰也,為之行氣於三陰。
蓋三陰之氣,以太陰脾氣為本,然脾脈本非氣口,何雲在手?如五臟別論曰︰五味入口,藏於胃以養五臟氣,而變見於氣口,氣口亦太陰也。
故曰三陰在手。
上文以真臟胃氣言陰陽,此節以人迎氣口言陰陽。
蓋彼言脈體,此言脈位,二者相依,所謂一也。
氣口義見藏象類十一。)
別於陽者,知病忌時;別於陰者,知死生之期。
(此與前節稍同而復言之者,蓋前以真臟胃氣言,而此以陰陽表裡言,是正與玉機真藏論者同,二義相關,皆不可缺,觀者當會通其意可也。
忌時,言氣有衰王,病有時忌也。)
謹熟陰陽,無與眾謀。
(陰陽之理,不可不熟,故曰謹。
獨聞獨見,非眾所知,故無與謀。)
所謂陰陽者,去者為陰,至者為陽;靜者為陰,動者為陽;遲者為陰,數者為陽。
(脈之陰陽,其概如此。
得陽者生,得陰者死,此其要也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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